藉由消防防護計畫之制定,對於火災預防初期滅火及避難逃生等防災相關事項予以系統之規劃與訓練。
平時對於用火,用電設備予以監督管理,並制定防止縱火相關安全措施,以杜絕火災發生之根源。
經由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及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遇有缺失立即報告管理權人,改善以確保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之妥善可用於災害發生時,能夠適時發揮應有之功能。
將單位人員依其職務編成自衛消防編組,包含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等,並於每6個月實施演習一次,使人員了解並熟悉其職責,以期於災害發生時能有條不紊得迅速應變,將危害損失降到最低。